武强县总工会“四个加强” 助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武强县总工会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根本,着力在普惠性、及时性、专业性、成效性上下功夫,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导企业关爱职工、尊重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普惠性。县总工会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国家安全宣传日、“五一”国际劳动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节点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将法律资料送到职工群众手中,通过与职工群众沟通交流,以“初心”赢得“民心”,提升工会法律服务普惠性,增强职工群众法律意识。
二是加强矛盾监测及时性。目前武强县建立了基层工会劳动监督委员会321家、劳动关系监测点4家,均与县总工会建立了紧密的信息互通和对接制度。如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情况,特别是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有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行为,将及时告知所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视具体情况上报工会组织。及时互通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保障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加强工作队伍专业性。县总工会聘请一批劳动关系信息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形成“四员”队伍联调机制,促使劳动关系纠纷妥善解决在企业、化解在基层。现有基层社工人员7名,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若干名。
四是加强维权服务成效性。自建立“工会+法院+人社”联动调解机制以来,武强县各级工会有效处置各类劳动争议29件,其中成功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等涉及人员较多案件29件,涉及职工45人,金额113余万元,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时苗苗)
编辑:李飞
责任编辑:王红润
审核:陈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