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出台非公企业职代会“4431”工作机制——
推动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化规范化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宋宝军 通讯员邵承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的战略部署,巩固和发展多年来在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推动实现新时代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实施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4431”工作机制的意见》。
近年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总工会全面加强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使全县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规范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出台《关于实施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4431”工作机制的意见》,就是要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实现到2024年底,65%以上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含职工大会制度,下同)并达到中级阶段标准,70%以上已建会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达到初级阶段标准(其中25%以上的非公企业达到中级标准)。力争通过三年奋斗,确保“4431”工作机制推动全县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4431”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是:建立4项制度,实施4项管理,强化3项监督,加强1个考核。建立4项制度,即建立梯次建制和分级评定制度、建立层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专班制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实施4项管理,即实施源头管理、实施专业化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实施质效管理;强化3项监督,即加强党组织监督、加强企业和职工监督、加强法律监督;加强1个考核,即出台《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从会前、会中、会后介入,全流程考核评估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运行情况,以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公平合理、简便易行的评估办法,强化工作引领,为考核提供基础依据。同时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工作,对重视和支持民主管理工作的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经营者,优先推荐“三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对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绩突出的企业工会和工会主席,县总工会予以相应表彰和奖励。
为确保工作落实,该县总工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为实施“4431”工作机制提供工作经费、人员、场所等必要保障。大力宣传在推动“4431”工作机制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实现系统集成创新与点位创新相结合,推动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迸发新活力、产生新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