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总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推出《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
职工培训经费入专项集体合同
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和用途,让广大职工享受产改红利,为“把唐山建成环渤海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赋能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李芳 张莉慧 赵伟龙)4月8日,唐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职工技能培训内容列入专项集体合同,以合同形式进行规范,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12月10日前,百人以上建会入会企业专项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60%;市总工会对口企业100%签订。
职工技能培训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职工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唐山市四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确定了协商内容,将有效解决职工技能培训中的难点问题,实现职工提素质、企业快发展的双赢目标。
“推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提升职工技能素质和薪酬待遇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职工权益,激发职工创新活力的重要载体。”唐山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陈冬宁介绍,为此,通知要求,企业工会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近年来职工技能素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认真分析,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方向,找出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细化,特别要将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等内容加入其中,要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劳动竞赛的范围和层级,技能大赛的工种和场次,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的数量和相关奖励措施。
外资企业在推行这项工作时,可结合企业特点作出员工教育培训规划安排。在对员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上可灵活多样,培训方法上可采取全员普训与单项培训相结合,突出单项培训。工会要与资方共同协商,签订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通知要求,各企业工会要在原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上,协商增加创新创效类成果奖励、技术技能类津贴补贴、各级荣誉类奖项奖励、学历提升类津贴补贴,形成“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多劳多得、技高多得。
唐山市要求,各单位把推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列为重中之重。加大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中推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和“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力度,培养优秀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把唐山建成环渤海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