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劳模工作的论述

    关于劳模工作的论述

    毛泽东

     

       提高劳动热忱,发展生产竞赛,奖励生产战线上的成绩昭著者,是提高生产的重要方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1934年1月)《苏维埃中国》第296页)

    应改善职工工会的工作,发展赵占魁运动于各工厂。职工会工作不适合于提高劳动纪律与劳动积极性的,必须加以改造。一个工厂内,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与职工会工作,必须统一于共同目标之下,这个共同目标,就是以尽可能节省的成本(原料、工具及其他开支),制造尽可能多与尽可能好的产品,并在尽可能快与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下推销出去。这个成本少、产品好、推销快的任务是行政、支部、工会三方面三位一体的共同任务,各顾各地把三方面工作分裂起来的作法,是完全错误的。

        (《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1942年12月《毛泽点选集》东北版第8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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