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宣贯工作启动 让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再“躲猫猫”
河北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宣贯工作启动
让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再“躲猫猫”
河北日报讯(纵览新闻记者李珂 见习记者高佳希)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躲猫猫”,你在选购时是否也有这样的困扰?4月2日,为积极鼓励河北省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标识,由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主办,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承办的河北省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宣贯工作启动仪式在邯郸举办。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提出了新要求,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让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再“隐身”,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活动中,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邀请专家就《公告》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公告》鼓励,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为方便消费者识读信息,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并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改进喷码、打印等技术和设备确保标注内容持久清晰。另外,为了方便消费者计算食品保质期,《公告》鼓励食品企业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启动仪式的河北省食品生产企业、从业者在活动现场承诺,将排查现有产品日期标注存在的问题,提升食品标签信息的清晰度、准确度,从优化标签标识入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监管人员将把优化预包装食品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监管手段,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并指导企业规范标注预包装标签标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此外,循序渐进推进该项工作的同时,已印制的标签标识可继续使用,但新印制标签标识应符合《公告》要求。
此次活动设邯郸主会场与秦皇岛分会场,线下活动与线上直播同步进行,全省各市、县(市、区)局食品生产分管人员、食品生产监管全体人员及省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等共计30000余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