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引发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逐渐增多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段华鹏)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重拳出击,依法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52件712人,批准逮捕238件333人,不批准逮捕212件375人;受理审查起诉521件1171人,提起公诉424件821人,不起诉88件222人。
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小幅波动,总体呈上升趋势。据悉,2020年提起公诉226件,同比上升28.4%;2021年提起公诉270件,同比上升19.5%;2022年提起公诉232件,同比下降14.1%;2023年提起公诉424件,同比上升82.8%。
商标权仍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犯罪对象。2023年,全省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员821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30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62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82人,因侵犯商标权犯罪共计提起公诉749人,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人数的91.2%。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成为重要侵权方式。利用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网络营销、数字版权等新技术、新业态实施犯罪逐渐增多,犯罪手段呈现专业化、智能化、链条化特征。这也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以及法律准确适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主动融入大保护格局,助推我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省检察院组建了36人知识产权检察专家人才库,在办案中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等情形,实现最优保护效果。发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件52人,监督撤案4件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76人。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保护。省检察院联合省文旅厅、省公安厅开展了文化市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常态化沟通与协作,构建“司法+行政”知识产权大保护模式。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依法对录入平台的1654件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其中155件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是否存在以罚代刑等情形进行备案审查,做好不起诉案件反向移送行政处罚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河北老字号、老品牌、地理标志等专项保护活动,对监督履职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系统治理、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