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
我省印发《河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李华)11月2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河北省民政厅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推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聚焦流动儿童需求加强特殊关爱服务”的基本工作思路,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实施方案》以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为目标,完成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信息录入,并建立流动儿童动态监测机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建立重点对象工作台账。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流动儿童,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推进数据信息共享。相关部门要加强流动儿童数据信息比对共享,推进流动儿童数据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教育部门要推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紧密衔接,保障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等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保部门要做好流动儿童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按照《实施方案》,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要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公交线路布局、学生公交卡办理等方面,为流动儿童提供便利。妇联、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对流动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做好流动儿童心理健康测查,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及心理健康测评,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网信部门要深入开展“清朗·燕赵净网”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整治各类网络乱象。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有益于流动儿童发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实践活动,引导流动儿童共同参与。各级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儿童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审判职能,有效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流动儿童犯罪,防止流动儿童被侵害。要开展城市融入服务。各地要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