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四平)7月17日20时30分,河北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宣化大队辖区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但看似简单的事故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事发路段通行状况良好;事发时间也并非疲劳驾驶高发时段;这么好的通行环境怎么会发生追尾,难道有什么蹊跷?对此,该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张志阔带领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重点勘查;姜亚涛大队长和孙正刚警官重点对事故车辆进行细致检查。
民警孙警官通过对其中一辆事故车的主驾驶储物格内检查:查获九袋疑似毒品及吸毒工具一套,在后备箱查获冰壶一个及不明液体数瓶。由于驾驶员受伤已经送往医院救治,于是孙警官立即赶往医院提取了司机的静脉血和尿液,对尿液进行初检结果显示呈阳性,进一步确定该司机涉嫌毒驾!
据民警介绍,所谓“毒驾”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兴奋剂以后的驾驶行为,毒品包括兴奋剂,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经,有严重的致幻性。据权威测试显示:“酒驾”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瘾君子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